近日,澳洲競爭暨消費者委員會(ACCC)和ARLEC澳大利亞有限公司對中國產的手持充電燈實施召回,此次通報的產品是ARLEC牌手持充電燈,功率為4瓦,電壓為3.7伏,含15顆LED發(fā)光芯片。該產品自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在澳大利亞Bunnings店有售。
該產品被召回的原因是手持燈的燈體材料不符合澳大利亞的阻燃標準,存在著火的風險,澳洲競爭暨消費者委員會建議立即停止使用該產品,并聯(lián)系相關經銷商進行退貨。